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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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鼎美机械厂年产2万台热转印机器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鼎美机械厂年产2万台热转印机器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鼎美机械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稠江街道稠义路888号厂房A幢3楼、4楼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38~7.47,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58mg/L、悬浮物122mg/L、氨氮23.0mg/L、动植物油类1.98mg/L、总磷1.8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1.5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0mg/m3,项目排气筒B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日均值浓度2.12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32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58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柯村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202m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8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综合详解》中的规定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柯村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喷塑过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cqlaR4etpblUn_HOcTvOw 提取码: e7p3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9zNvQiCha_4vkntCUbrHaQ 提取码: m7q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