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义乌市美丽胶粘剂有限公司年 混合、分装5500吨光固化胶粘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美丽胶粘剂有限公司年混合、分装5500吨光固化胶粘剂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美丽胶粘剂有限公司年混合、分装5500吨光固化胶粘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义乌市美丽胶粘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浙江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8日—2019年4月15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14~7.26,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51mg/L,氨氮18.6mg/L、总磷2.37mg/L,动植物油4.5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0.6mg/L。pH值、CODcr、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A非甲烷总烃最高日均值浓度为29.3 mg/m3,排放速率为0.21 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排气筒A异丙醇最高日均值浓度为4.91mg/m3,排放速率为4.52×10-2 kg/h,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中相关的生产车间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浓度(PC-STEL)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6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乙醇、异丙醇未检出。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杨梅院村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化学品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委托给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科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VB-FGxW661Vbbf1Pus32Q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YuZiMJdHwy3z5xR1Xfn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