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山河线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尼龙包胶线材搬迁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山河线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尼龙包胶线材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山河线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上城路86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15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4~7.48,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88mg/L、氨氮2.18mg/L、总磷0.184mg/L、悬浮物127mg/L、动植物油7.38mg/L、石油类1.20mg/L,pH值、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标准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43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其他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铁屑、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处理;含机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监测报告:https://pan.baidu.com/s/1UB_CFNW0UXPKSR4jAnvULw
专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8FhS8IOicTjzRu_JD29y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