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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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武义欧凯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万台电动玩具、2万台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武义欧凯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万台电动玩具、2万台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武义欧凯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柳宅区块 A 地块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1月19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02~7.18,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4mg/L,氨氮1.88mg/L、悬浮物35mg/L,动植物油6.32mg/L。pH值、CODcr、动植物油、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A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为<20 mg/m3,排放速率为1.22×10-2 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排气筒B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为23.4mg/m3,排放速率为6.14×10-2 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47mg/m3,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321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敏感点柳宅新村处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关于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明限值2.0mg/m3。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固废统一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监测报告:https://pan.baidu.com/s/15fUE5Nmeq1LbSh56x88LgQ
专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R6xJoNQSMHj_0nqn9eU_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