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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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金华市仁信蜂窝纸制品有限公司蜂窝纸板生产线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华市仁信蜂窝纸制品有限公司蜂窝纸板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金华市仁信蜂窝纸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柳宅区块 A 地块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0日—2018年10月23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05~7.25,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88mg/L,氨氮3.60mg/L、悬浮物132mg/L,动植物油5.87mg/L。pH值、CODcr、动植物油、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刷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高日均值浓度为6.14 mg/m3,排放速率为2.57×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燃烧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为34.8 mg/m3,排放速率为3.0×10-2kg/h,氮氧化物最高日均值浓度为101 mg/m3,排放速率为9.2×10-2kg/h,二氧化硫最高日均值浓度为11 mg/m3,排放速率为1.1×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39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敏感点柳宅新村处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关于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明限值2.0 mg/m3。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固废统一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监测报告:https://pan.baidu.com/s/1SMOBvB05lDwqmXA4SphTaw
专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N95wDa-0U__M-sP1O6Rk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