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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个督察组不停歇查3年,有环保问题的提前整改!法不容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中提到,要精准施策治理污染,那此次启动的新一轮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与之前的督查相比较,有哪些创新和特点?

田为勇:谢谢央视的记者,去年我们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大气强化督查,从去年一年的督查中我们建立了清单,解决了很多问题,特别在对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的落实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以用“吃药”理论来形容,我们过去药方子都是对的,但是大家最后有的吃了,有的没吃。通过去年我们一年的强化督查,就是让大家把药吃下去,效果是明显的。在认真总结去年督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七个方面更加完善。

一是覆盖范围更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确定了三个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我们强化督查也相应的从去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展到了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从28个城市扩展到了80个城市,三个区域的督查方式方法也会不同,有驻点督查,也有机动式督查。

二是参与人员更多。去年抽调地方及部直属单位约8000人次参加督查、巡查和特别行动工作。今年将调集3万人,参加攻坚战,重中之重还是蓝天保卫战,3万人当中有1.8万人是围绕着蓝天保卫战开展工作的。

三是督查力度更大。去年我们是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为中心,派驻28个督查组开展督查。今年是以县(市、区)为中心,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的531个县(市、区),派驻约290个左右督查组,每个督查组负责1至3个及以上县(市、区),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去年每个城市8个人,今年每1-3个县(市、区)3人,无论是督查数量还是督查深度都有很大提升。去年每天查300-400个点位,现在每天就要查2000-3000个点位。

四是督查内容更全。去年的我们重点抓了“两散”和“两提”,即平时抓“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散煤”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提高级别响应”“提前三天发布预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四大结构”调整为治本之策。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达标排放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以散煤清洁化替代为重点,优化能源结构;以公路转铁路和柴油货车治理为重点,优化运输结构;以矿山、绿地和扬尘综合整治为重点,优化用地结构。

五是技术手段更强。强化督查运用在线监控、“热点网格”技术、在2+26城市,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划出了PM2.5浓度较高、排放较大的3600个热点网格。发挥微信举报作用、使用执法APP、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准确性。我们用热点网格结合地面的小微站,小微站有一个黑匣子,一般挂在屋角或者通讯杆子上面装上,结合移动式的监测的遥感器,这样基本上可以锁定一个地区的污染变化情况。很多情况是某一个时间段,每天早晨七点到九点在某一个网格发生变化。过去我们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通过七点到九点去这个网格查,污染物到底是谁排的,发现有施工就抓到了。抓到以后不一定就是他,我们还要回头通过热点网格评估,污染物是不是下来了,排放量是不是下来了,下来了说明我们找准了,我们把这些技术用在了我们督查当中,对于发现问题及时的解决问题都发挥重要的作用。

六是调度指挥更准。我们从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中调选精英组成调度指挥部(专项办),负责调度督查组活动。专项办会向各督查组提供问题清单,对督查区域内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今年督查分三个阶段,各阶段督查重点将有所侧重,比如:6-7月重点是“回头看”;8-9月重点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

七是执法执纪更严。督查前,派出单位会做廉政教育,督查组成员签署廉政承诺书;督查中,我们会在微信群对督查人员三天一提醒;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还要签《强化督查期间遵守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表》并报备。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惩不贷。

环境部派出了往年3倍以上的督查人员,在未来的10个月内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的4个城市开展督查。并且在去年的督查基础上,更加注重群众对于周边环境的看法和意见。

对于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尽快处理;对于企业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2018~2019环保督查“回头看”

督察范围

从2018年6月11日开始,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环境部将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的4个城市开展督查。

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以下简称“2+26”城市)。

2、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3、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督察时间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个轮次。对 “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

第二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个轮次。对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全面督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个轮次。重点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十大要点 | 做好这些事 环保督查再也不怕

近年来,生态环境的保护一直备受重视,特别在污染防治方面,政府对各企业,尤其是排污企业的把控一直很严,那么,如何才能避过环保督查行动的“利剑”呢?做好下面这些就不怕了。

一、执行环保政策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

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依照许可内容排污。

二、提升装备水平

1、企业应采用密闭化生产工艺替代敞开式生产工艺,优先采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生产工艺,尽量减少物料与外界接触频率。

2、采用先进输送设备。采用屏蔽泵、隔膜泵、磁力泵等物料泵 替换现有水喷射真空泵输送液态物料。因特殊原因使用压缩空气、真空抽吸等方式输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应对放空尾气进 行统一收集、处理。优先采用罗茨真空泵、无油润滑往复式真空泵等真空设备。如因工艺需要采用喷射真空泵或水环真空泵,应采用反应釜式或水槽式密闭真空泵,循环液配备冷却系统。

3、优化进出料方式。反应釜应采用底部给料或使用浸入管给料, 顶部添加液体应采用导管贴壁给料,投料和出料均应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至尾气处理系统处理。

4、提高冷凝回收效率。溶剂在蒸馏过程中应采用多级梯度冷凝方式,提高有机溶剂的回收效率,优先采用螺旋缠绕管式或板式冷凝器等效率较高的换热设备。

5、采用先进离心、压滤设备。除特殊工艺要求外,企业应采用 密闭离心机、多功能一体式压滤机、暗流式板框压滤机等替换敞开式离心机,母液槽尾气含有易燃及有毒、有害组分的须密闭收集、处理。

6、采用先进干燥设备。企业应采用密闭式干燥设备或闪蒸干燥机、喷雾干燥机等先进干燥设备。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溶剂需 冷凝回收有效成分后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存在恶臭污染的应进行有效治理。

7、规范液体物料储存。化学品(含油品)储罐应配备回收系统 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挥发性酸、碱液储槽装卸过程放空尾气须采用降膜或填料塔吸收,呼吸放空尾气应采用多级水封吸收处理。

8、推行节水型生产工艺。除特殊工艺要求外,物料的洗涤优先采用逆流漂洗工艺,鼓励污水串级使用。

三、厂区生产环境

1、根据实际情况,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车间实施干湿分离,厂区必须全面实施“两化”,即道路场地硬化、其他区域绿化。

2、生产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3、罐区和一般废物收集场所的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 建围堰,一般废物收集场所还要采取防雨措施。4、厂区各类管线设置清晰,管道布置应明装,并沿墙或柱集中成行或列,平行架空敷设。

四、废水管理

1、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规范,满足初期雨量的容积要求;有废水产生的车间分别建立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的污水再用 泵通过架空敷设的密闭管道送入本企业的废水总收集池;冷却水通 过架空敷设的密闭管道循环使用;雨水收集系统采用明沟。所有沟、池采用混凝土浇筑,有防渗或防腐措施。

2、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的处置。废水自行处理、排放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接管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 达到接管标准;废水委托处置的企业,要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审批、转移手续齐全,并建立委托处置台帐。

3、生活污水的处置。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生活污水必须接管进污水厂处理;不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规范处理。

4、排放口设置。每个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并设置采样监控井和标志牌。污水排放口要符合 规范化整治要求,做到“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 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符合《江苏省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单位,应按要求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局的监控中心联网。雨水排放口要采用规则明沟,安装应急阀门。

五、废气管理

(一)废气收集、输送

1、废气收集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废气收集系统应根据气体性质、流量等因素综合设计,确保废气收集效果。

2、对产生逸散粉尘或有害气体的设备,应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措施。

3、污染气体应尽可能利用生产设备本身的集气系统进行收集, 逸散的气体采用集气(尘)罩收集时应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污染源, 减少吸气范围,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

4、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单元(原水池、调节池、厌氧池、曝气池、污泥间等)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后排放。

5、含有易挥发有机物料或异味明显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需封闭设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6、集气(尘)罩收集的污染气体应通过管道输送至净化装置。管道布置应结合生产工艺,力求简单、紧凑、管线短、占地空间少。

(二)废气治理

1、各生产企业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选择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工艺路线。

2、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气,应先采用冷凝(深冷)回收技术、变压吸附回收技术等对废气中的有机化合物回收利用,然后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3、对于中等浓度有机废气,应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热 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

4、对于低浓度有机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应采用吸附技术;无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蓄热式热力焚烧技术、生 物净化技术或等离子等技术。

5、恶臭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 吸收技术、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6、连续生产的化工企业原则上应对可燃性有机废气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生产的化工企业宜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

7、粉尘类废气应采用布袋除尘、静电除尘或以布袋除尘为核心的组合工艺处理。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废气优先采取清洁能源和高效净化工艺,并满足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

8、提高废气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喷淋处理设施可采用液位自控仪、pH 自控仪和ORP自控仪等,加药槽配备液位报警装置,加药方 式宜采用自动加药。

9、排气筒高度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氰化氢、氯气、光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米。末端治理的进出口要设置采样口并配备便于采样的设施。严格控制企业排气筒数量,同类废气排气筒宜合并。

六、噪声管理

企业尽可能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噪声排放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

七、固体废物管理

1、危险废物按照特性分类收集、贮存。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要硬化处理,有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措施,渗滤液通过导流槽进入收集池。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袋上设立危险废物明显标志。

4、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区环保局备案,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5、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八、清洁生产

生产企业需按照我局每年下达的要求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要求。

九、环境应急管理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设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立环境 应急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应急管理人员。

2、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预案,并在完成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的基础上及时报环保部门备

3、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要开展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

4、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包括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废水总排口关闭闸阀、雨水排口关闭闸阀和危化品储罐围堰等应急设施,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件,生产废水、消防水等不出厂区范围,不污染外环境。

5、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库房。应急预案中明确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必须配备到位,并设置专门的库房,同时建立物资库管理制度。

6、定期开展职工培训演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应急知识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将相关的台账资料和档案材料进行规范存档。

十、规范环保管理

1、规范设施的全流程标识化建设,对治理设施的关键节点配上标记、图识等专一符号,使治理设施的整个流程一目了然,实现设施的量化管理。

2、企业不得违规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污染防治设施,要确保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事故状态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废气治理设施停止运行时,企业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停止 生产,同时报告环保局。

3、环保规章制度齐全,设置专门的内部环保机构,建立企业领导、环境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专职环保员组成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

4、相关档案齐全,每日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及维修记录、污染物监测台账规范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