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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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阳市永实饰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 吨环保饰品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阳市永实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 吨环保饰品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东阳市永实饰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阳市白云街道珊瑚路57 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22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 值范围8.29~8.46,其他主要污染物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pH、化学需氧量、SS、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NH3-N 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在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项目注塑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无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总悬浮颗粒物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无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敏感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关于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明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噪声敏感点昼夜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监测报告 https://pan.baidu.com/s/1MWuUat8wL59tuZWIyJ0b5g
验收意见http://www.zjmusen.com/0/www.zjmusen.com/upload/2018/4/24/2018424134046536.pdf